各学院:
为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有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我校《湖北中医药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中医校〔2021〕176号)、《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医校〔2019〕11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录入工作
各学院应于5月20日前将毕业年级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二、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1.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毕业证书。
2.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结业,发结业证书。
三、学位资格审查工作
各学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依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医校〔2019〕113号),全面审查2022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
各学院于5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湖北中医药大学2022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申报表》及学院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科(行政楼B311办公室)。
四、审核流程
1.各学院按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学位授予规定对毕业资格、学位资格进行初审并形成初审结果,初审结果通知到毕业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教务处学籍科审查各学院的初审结果;
3.各学院复核审查结果;
4.学校审议,教务处汇总学院复核审查的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组织汇报材料,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查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及早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精心设计流程,实现多重校验与核对,确保2022届毕业生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按时、准确、高质量地完成。
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