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加强我校教学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1号),特制订本条例。
2.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和各级管理干部都要充分认识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观念,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及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学校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
3.制订本条例旨在明确我院的教学管理组织系统,规范和完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和促进教学基本建设工作和教学研究工作,以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确保全校教育教学质量。
4.学院党政一把手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管教学院长是直接负责人,负责主持教学日常工作。
5.由院长聘任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院教学委员会,教学委员会按照《湖北中医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开展工作。
6.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的管理、组织和监督工作。
7.各系、部(院)是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任务、组织实施教学和教学研究、进行教学具体管理工作的教学管理机构。系、部(院)主任(院长)全面负责、分管副主任(副院长)负责教学日常工作。系、部(院)应根据《湖北中医学院教学委员会工作条例》设置教学委员会,按照条例开展工作。系、部(院)可设教学秘书,在系、部(院)主任(院长)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和管理工作。
8.教研室是组织教学、实施教学和进行教学研究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他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9.学校逐步推进教学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各系、部(院)、有关职能部门及教研室要积极配合,落实教学的网络化、信息化管理。
10.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文件,它体现学校对各种专业人才的质量要求,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11.学校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及海外教育均应针对各本(专)科专业(方向)制订系统完备的教学计划。
12.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政策,以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修订本科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等文件为依据。
14.教学计划一般由所开设专业的相关系、部(院)制订或修订后上报教务处,然后由教务处根据全面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教学计划须经专家论证后由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教学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并须认真组织实施。
13.教学计划一般由培养目标、培养要求、主干学科、主要课程、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学位授予等几部分组成。
14.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原则上每4~5年要组织专家对全院各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进行全面的调整和修订。
15.对教学计划的具体规定参见《湖北中医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
16.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中最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教学运行管理的宗旨是调动学校的教学资源,统筹协调学校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
17.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务处每学期召开教学工作会,明确教学任务,制定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学期教学工作。各系、部(院)布置本部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落实教学任务。
18.制订课程教学大纲。由各系、部(院)依据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学院制订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师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须经系、部(院)、教务处审定后施行。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时分配、课程考试要求等部分。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教学大纲一经确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
19.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由系、部(院)安排合格教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并对任课新教师实行岗前试讲制度。由系、部(院)组织任课教师研讨教学大纲,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由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编写教案,要经常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技巧。
20.日常教学管理。由教务处编制校历、学期教学安排表、课表及考试安排表。各系、部(院)、教研室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课表和考试安排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记录。各级教学管理机构都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认真监督教学进程,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并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
21.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资源要充分加以利用,确保教学需要。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教室内设备、设施和卫生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服务于教学的工作意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具体办法参见《湖北中医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22.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机构要建立严格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有关教学档案的内容参见相关文件。
23.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对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实践教学包括实验教学、各类实习、毕业论文和社会实践等。各类实践教学都要制定教学大纲和计划,严格考核。实践教学一般可以在相关课程的教学时间内统一安排。有关撰写毕业论文和教学实践活动参见相关文件。
24.教师工作管理。教师是落实教学任务的主体。为促进优秀教师到教学第一线承担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要求教授、副教授必须本科生授课。
教学工作质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考核教师工作和教师职务聘任的关键条件。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学校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25.考试是对教与学两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对考试工作予以高度重视。
26.教务处对每学期的课程考试实行统一管理。考试前教务处召集各系、部(院)负责人会议部署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实行巡考制度,由院领导、教务处和各系、部(院)负责人组成巡考组巡考,监督检查考试工作;考试后各系、部(院)应对考试工作进行总结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汇总全院考试工作情况报主管领导。
27.考试工作应严格按照《湖北中医学院考试管理条例》进行。监考人员及考生应自觉执行《湖北中医学院考场规则》。
28.各专业主要课程应逐步建设考试题库。各门课程的考试均应同时拟定出水平相当的A、B两种试卷。每份试卷均应附有标准答案与评卷标准。
29.学校鼓励本科专业学生全国大学大学英语四、六考试,专科学生参加英语应用水平考试。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各系、部(院)协调做好考试的有关工作。
30.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各级教学管理机构、所有管理人员和教师均应树立正确全面的质量观,提高质量意识,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31.教学检查制度。学校实行教学检查制度,教务处及各系、部(院)均应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包括开学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等。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学生作业抽查、学生出勤情况抽查、教师教学准备情况抽查、检查性听课、教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等。
32.听课制度。学校实行听课制度。院领导和各级教学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教研室也应组织内部、任课教师之间也应建立相应的听课制度互相听课;听课后应将听课意见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
33.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由教务处组织各系、部(院)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将依据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及评估办法,从学生评估和专家同行评估两个方面进行。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34.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评选。根据《湖北中医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实施。评选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聘任等的重要依据。评选应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结合进行。
35.教学督导制。学校及各系、部(院)应建立教学督导制度,聘请有关专家、教学管理人员和有经验的教师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指导。
36.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要依据学校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教学基本建设主要包括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管理制度建设等。
37.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应充分发挥我院的特色和优势,加强重点学科和品牌专业的建设,同时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逐步适度地申报和设置新的专业(方向)。
38.课程建设。由教务处制订全院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各院(系)落实完成。加强国家级、省级和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应按照国家精品课程规范和评估指标予以重点建设。
在课程建设方面,学院和相关系、部(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动适合开展双语教学有关专业的双语教学,要保证双语教学课程的教学效果。
39.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教材规划、教材编写、教材选用、教材质量评估和优秀教材奖评选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制订全院教材建设规划,教材建设的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按《湖北中医学院教材建设实施办法》执行。
40.学风建设。学风主要包括教师的治学作风和学生的学习风气。要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优良的教风和学风,同时,要加强师德和教风建设,贯彻教书育人的方针。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人才培养和教学工作中;要注重教学研究,通过教改研究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要使学生养成努力学习、刻苦拼搏的良好风气,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41.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学校和各系、部(院)均要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切实落实。要注重对中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脱产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教学要求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42.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各级教学管理机构要制订并完备教学基本文件,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教学日历、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等。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毕业管理、排课与调课管理、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档案管理、毕业论文管理、教师岗位职责及相关奖惩制度等。
43.加强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搞好教学管理的基础和前提。教学研究主要指与教学和教学管理有关、可以直接服务于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
44.教改项目立项研究。学校每年组织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高教处负责组织申报和立项后的项目管理工作,由院教学委员会或专家评审组负责审核批准立项。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专项经费资助。
45.教学研讨会。由教务处组织全校性教学或教学思想研讨会,集中研讨教学中的一些重点课题,全校性教学研讨会一般每学年组织一次,并在全校范围征集论文。学校将对优秀论文获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考核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46.课程教学观摩研讨。有目的、有侧重地选择课型和课程组织教学观摩,在此基础上进行有关课堂教学方法、课型特点或其他教学问题的讨论。观摩研讨活动可以与新开课程、教学实验课程、多媒体辅助教学课程相结合。
47.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学校鼓励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研究和课件开发工作,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媒体技术辅助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