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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性意见

发布日期:2024-01-04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研〔2022〕1号)、《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等文件精神,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定位,立足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全面总结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全面推进“四个回归”,构建“三全育人”教育体系。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价值引领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课程思政建设,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毕业要求等方面。构建“大思政课”体系,结合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协同育人。坚持价值观引领、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协调统一,切实增强学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完善五育并举教育体系,注重能力培养

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人才培养体系。将体育、美育、劳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建设,明确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毕业学分要求。注重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写作能力、知识重构能力、信息技术及数据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引导学生崇尚学习、会学习、终身学习的习惯养成。

(三)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知识传授

充分尊重学生成长规律,推动“以学为中心、以教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融合,加强线上教学资源建设,提高课程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根据国家质量标准和各类专业认证标准,按照“先宽后深”原则,有效融合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拓宽培养口径,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设置具有系统性、前瞻性、特色鲜明、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创新能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凸出特色优势

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地区教育发展需求,行业发展需要。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定位,对标国家一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要求,依托中医药等特色优势学科,结合以“新医科”为主的“四新”建设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与创新。将专业特色融入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中,凸显“中医药+”的学科融合优势。

(五)坚持高质量高标准要求,确保科学规范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及有关专业认证标准,结合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充分审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各标准的符合度,与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明确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的对应关系、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的对应关系。科学、规范设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体系,充分彰显专业特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主要任务

(一)凝练培养目标,明晰毕业要求

依据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中医药大学”的办学目标定位,本科教育人才培养的总目标是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富有科学素养、专业素质和中医药人文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中医药及相关专业应用型人才。各专业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的总目标,进一步凝练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突出专业人才培养特色,落实强化“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明晰课程体系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映射关系,准确把握课程设置对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作用,确保课程目标能够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

(二)优化课程设置,完善课程体系

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落实《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美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体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设置劳动教育、美育、体育课程。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相关课程设置的前后逻辑关系,合理设置课程开课学期及总学时。探索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中医药类专业适当增加经典课程学时,鼓励中医学基础课程及经典类课程打破教研室壁垒,结合临床课程内容深入研究课程整合融合,减少重复内容;鼓励其他专业与行业、企业开发新课程,淘汰过时课程。调整优化理论和实验学时比例,加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比重。

(三)梳理课程内容,拓展课程深度

全面梳理各门课程的教学内容,修订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加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研究,发挥“课程思政”育人作用。围绕“两性一度”加强课程建设,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能力,发挥科研育人功能,把最新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四)改革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

进一步改革教学方法,持续更新教学理念。以学生学为主体,教师教为主导,为学生构建自主学习、主动探索的育人环境。每门课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超过5%的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充分利用教学模式改革成果和现代信息技术,凭借校内外线上教学平台等数字信息化手段,促进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发挥混合式教学模式优势,着力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五)产学研相结合,强化实践教学

加强校医协同、校企协作。把早跟师、早临床、师承教育贯穿医学生实践教学始终,强化中医思维,加强实践技能操作训练和考核,培养传承有特色,创新有基础,实践有能力的应用型人才。各专业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点,积极建立产学研教学实践基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强化毕业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性和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实践教学的质量与成效。

四、具体要求

(一)学制

本科教学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学制一般为4年制、5年制。

(二)学期及教学周设置

本科教学每学年实行春季、秋季两学期制。一般每学期设置19周,其中17周教学,2周考试。

(三)学分计算方法

1.课程每16个学时计1学分;学分取小数点后一位数的5值,非5值按2退3进和7退8进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预实习、教学实习、军事训练等集中组织的实践类课程,每周计1学分。

(四)课程性质

课程按修读性质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五)课程类别

1.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

2.选修课包含公选通识课、专业限选课两类。

(六)课程设置

1.必修课总学时

各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在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中所规定最低学时数的同时,原则上不超过下表所列专业必修课程总学时数。

序号

专业

总学时

序号

专业

总学时

1

中医学

≤3200

18

医学实验技术

≤2600

2

中西医临床医学

19

应用心理学

3

针灸推拿学

20

汉语国际教育

4

中医骨伤科学

21

药事管理

5

中药学

≤2800

22

保险学

6

药学

23

市场营销

7

制药工程

24

国际商务

8

中药制药

25

物流管理

9

中药资源与开发

26

公共事业管理

10

药物制剂

27

助产学

11

物联网工程

28

护理学

12

医学信息工程

29

医学影像技术

13

商务英语

30

卫生检验与检疫

14

英语

31

医学检验技术

15

康复治疗学

≤2600

32

生物技术

16

健康服务与管理

33

食品质量与安全

17

运动康复

3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必修课周学时

各专业必修课每学期的周学时数原则上不超过25学时。

3.课程结构比例

课程性质

课程类别

学时学分占比

必修课

公共基础课

20%~30%

专业基础课

30%~45%

专业课

30%~45%

选修课

专业限选课

公选通识课

4年制修满6学分,5年制、8年制修满8学分。其中美育艺术类不少于2学分;安全教育不少于1学分。

4.公共基础课设置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思想道德与法治

48

40

6

2

3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48

40

6

2

3

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8

40

6

2

3

3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8

40

6

2

3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48

40

6

2

3

4

形势与政策(一)

8

6


2

0.5

1

形势与政策(二)

8

6


2

0.5

2

形势与政策(三)

8

6


2

0.5

3

形势与政策(四)

8

6


2

0.5

4

(2)国防安全教育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军事训练

2周




2

1

军事理论

32

20

10

2

2

1

大学生国家安全教育

不少于1学分

(3)心理健康必修类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32

18

12

2

2

1/2

(4)体育课程设置

课程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体育(一)

36


34

2

2

1

体育(二)

36


34

2

2

2

体育(三)

36


34

2

2

3

体育(四)

36


34

2

2

4

使学生初步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技能,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要求修满体育必修课程学分且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5)美育艺术类课程设置

要求修满2学分方可毕业。其中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课程至少取得1学分。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念和良好的美学素养,具有一定的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详见《湖北中医药大学公选通识课目录》。

(6)劳动教育必修类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劳动教育

32

8

22

2

2

1

(7)大学英语必修类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大学英语(一)

56

28

24

4

3.5

1

大学英语(二)

56

28

24

4

3.5

2

专业英语

(医学英语、人文英语)

56

28

24

4

3.5

3/4

(8)信息技术必修类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信息技术基础及应用

48

20

26

2

3

1/2

5.专业课程设置

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设置,同时确定8至15门专业核心课程。

6.创新创业及第二课堂

课程名称

总学时

理论

学时

实验(践)

学时

自主学习与辅导学时

学分

修读

学期

大学生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32

18

12

2

2

2

大学生就业与创业指导

32

18

12

2

2

6

第二课堂

    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加学科竞赛和校园文体活动。按照《湖北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教育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第二课堂活动实行学分制管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

7.综合实践教学环节设置

类别

实践内容

课程性质

学分

综合实践

军事训练

必修

2学分

社会实践

必修

2学分

劳动教育实践

必修

1.5学分

综合实训、见习、预实习、教学实习、毕业实习

必修

1学分/周

毕业论文(设计)

必修

6学分

五、基本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包含(1培养目标2)学制与授予学位(3)核心课程;(4)课程模块;(5主要实践教学环节;(6)毕业要求与学位授予条件;(7)学时学分比例;(8)课程教学等基本内容

(二)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在2019版基础上进行修订。各专业应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版)》中对相应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的要求,同时落实相关专业认证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可以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20版)》

(三)各专业在制定教学进度计划时,要求各学期总学时分布相对均衡。除不同专业大类的课程教学要求不同外,同类专业的同一门课程的名称及学时应一致,同时鼓励开设双语课程。

(四)各开课单位须提前做好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更新完善教学内容;适当提高课程实验(实践)学时比例,扩大综合性、设计性与研究性的实验项目比例,适时调整实践教学内容,增加与实际应用紧密结合的实验项目。课程教学大纲应遵循产出导向原则,围绕课程目标以及与之对应的毕业要求制定。

六、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要求

3月

学院成立工作专班,各学院在院长领导下,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专业负责人具体实施修订。对每个专业深入开展其他高校人才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

4月

广泛调研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和素质的要求;研究学习其他中医药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5月

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认真组织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基础课程主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毕业校友等利益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6月

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征求相关教研室意见,将修订稿初稿、调研材料及专家意见反馈材料一并报送教务处。

7月-8

各学院将新修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送校外专家审议。

9月

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审定新版人才培养方案。

七、其他

新修订的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适用于2023年及此后招收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本意见未涉及的内容,可以参照以前的做法。

                                                                

                                                              2023年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