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计划,人文学院2011级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学方向)专业62人,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5月13日进行毕业实习。
学校有关部门应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调整宿舍、发放实习费用、进行实习动员,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计划、实习守则及我校实习管理规定,学生下点后掌握实习动态,及时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实习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根据实习计划,制定实习轮转表,落实带教老师,严格执行实习生的请销假制度和考勤制度。实习结束前,认真填写实习生鉴定表,进行严格的实习考核,并评定成绩。实习结束返校后,将表交学院汇总。
实习生应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老师,加强基本技能训练,全面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实习组长要认真履行组长职责,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加强与实习单位、学校的联系,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1级公共事业管理(医事法学方向)毕业实习安排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