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教30条”精神,规范实践教学管理,不断提升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本学期第5-13周开展实践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精神为指导,规范完善实践教学工作。通过教学检查、考核、座谈评议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工作。
1、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具体事项及督导检查。
成 员:周燕萍 李昊 梁凤霞 熊振芳 谢圣高 邓文萍 尹少华 李春燕
2、相关学院成立实践教学检查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部署本院实践教学检查工作。
(4)护理学院、检验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检查本院实习点(6人以上的实习点必须提交《实践教学检查表》)。
(5)管理学院、人文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负责部署、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有计划地组织每位学生进行开题报告,并组织专家对毕业论文(设计)开题阶段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指导老师是否落实、文献综述是否完成、课题条件是否具备及学生是否有困难等。并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安排。
1、第6-13周检查临床医学类专业实习情况,通过实习教学工作资料审阅、带教教师教学、临床教师教学查房、学生临床技能考核、座谈评议等形式,对实践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或部署。
2、相关学院在实习开始前一个月,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
第三阶段:第14周教务处汇总实践教学检查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反馈至有关实习单位和学院。
1、检查实习计划完成情况、分组实施情况、教学环境条件及对学生运行情况。
2、检查实习带教、临床带教、教学检查、教学查房、临床操作考核方案,实习报告批改情况、实习质量监控等执行情况。沟通及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3、检查实习生的考核鉴定表及试诊本或实习手册完成情况。
5、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检查工作,认真负责完成工作任务。布置检查任务并责任到人,确保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检查实习计划执行的情况及实习纪律,召开实习带教老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实习生意见,并填写《实践教学质量检查表》。
3、参加本科论文答辩的学院必须按比例抽查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每5名实习生中抽检1名。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表》。
4、相关学院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将《实践教学检查表》和书面总结报告在2015年11月27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教务处汇总实践教学检查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反馈至有关实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