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学校定于10月23日—11月5日(第9-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实施方案并落实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和质量
1、教学进度、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2、课堂教学情况、实验教学情况(含教学纪律);
3、课程形成性评价情况(形成性评价资料)。
(二)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及集体备课情况
1、教研活动内容,记录是否完整;
2、教师的教学设计、课件制作、教学内容、以及教学方法、手段等改进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学院检查小组对本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组织小组成员有针对性地听课;
3、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
三、检查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落实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教研室和教师本人,并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或改进意见;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在院内通报,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差错事故的,应及时报教务处。
3、各学院建立教学检查工作的专门档案,及时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资料归档。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检查工作文件、检查项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照片、检查过程情况、检查结果院内通报文件及检查报告等。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各学院做好动员部署,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2、10月23日-11月5日,各学院检查领导小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期间各学院每周汇报一次检查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结束后撰写检查报告书,于11月16日之前将检查报告书交教务处。
教务处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