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落实听课制度和评教评学工作的通知》(中医校字[2015]140号)文件精神及要求,
现将相关材料(见附件)及听课要求公布如下,请及时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听课。
具体听课要求:
一、行政部门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各学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二、本学期重点听实验实训类课程及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开设的课程。
三、听课结束后请及时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同行、专家评教表》,并交至教务处质监科。
附件1:2025年两校区秋季学期第一周课表
附件2:2025年两校区秋季学期完整课表
附件3:《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学质量同行、专家评教表》
教 务 处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