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中医药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中医校〔2019〕113号),在规定的时间内,结业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现就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发的范围
截止2021年11月30日,在规定的年限内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结业生。
二、报送材料
1.《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结业”换“毕业”申请表》;
2.成绩单;
3.《2021年12月结业生换证申请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明确注明毕业结论和能否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到学生本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按时地完成。
五、其他说明
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证书发给学院后,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
湖北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