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09】24号文件《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要求,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及2009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院、系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对下发的《二00九年在校生信息核对表》中的信息认真仔细地核对,有空缺和错误的地方请用黑色笔进行填写和更正,核对无误后,在签名栏由学生本人签上自己的姓名。
2、各班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在册学生信息逐一核查,2009级新生班班主任还需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本班学生的照片信息予以审核,确认后在《二00九年在校生信息核对表》班主任签名栏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于2009年10月23日之前交各院、系汇总后报教务处学籍科。该信息将作为我院办理二00九年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二00九年新生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请各院、系认真做好此次核查工作。
3、请通知学生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核对及完善本人的电子信息。
教 务 处2009.10.14